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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滞后损失性能的试验方法。
——方法 A: 用压缩法测定滞后损失;
— 方 法 B:用压陷法测定滞后损失。
本标准适用于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滞后损失的测定。本标准中的方法 A 和方法 B
适用于从块状材 料上或具有多种形状的模塑试样上裁取的标准尺寸试样,方法 B
同时适用于具有多种形状的模塑
制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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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918—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
GB/T 6342—1996 泡沫塑料与橡胶 线性尺寸的测定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滞后损失 hysteresis loss
用压缩法(压头面积大于试样面积)或压陷法(压头面积小于试样面积)使试样产生规定的形变后,
立即让试样复原,测量这一过程中的损失功与加载功之比。
用规定的试验仪器,按规定的试验步骤,压缩(或压陷)试样使其产生规定的形变,然后立即以相同
的速度使其复原,则压缩(或压陷)与恢复的负荷-位移曲线并不重合(如图1),这表明,试样压缩(或压
陷)时所消耗的功(加载功)与恢复时恢复的功(卸载功)不相等。二者之差,即是损失功,将损失功与加
载功之比,即为滞后损失。
GB/T 33609—2017
style="width:8.93339in;height:6.1468in" />
说明:
X — 形变,%;
Y — 负荷,F;
曲线a— 压缩(压陷)过程曲线;
曲线c—- 卸载压缩(压陷)过程曲线;
e点 — 试样75%压缩(压陷)点。
图 1 典型滞后损失负荷-形变曲线
试验机应具有在支承板(见5.2)和压头(见5.3)之间压缩(或压陷)试样的能力,试验机压头能以本
试验要求的速度:(50±5)mm/min 、(100±20)mm/min 和(250±25)mm/min,
垂直于支撑板匀速
运动。
试验机应具有测量在产生规定变形精确到±1%的力的能力,并具有在加载下测量试样厚度精确到
±0.2mm 的能力。
试验机应装有自动绘制试验负荷-位移曲线的装置。
支承板为刚性材料,表面应光滑、平整、水平并大于试样,支承板开有直径6 mm
的多个孔,孔间距
20 mm,以便在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气体的排出。
方法 A
(压缩法):压头可以是任意合适的规格和形状(推荐圆形或方形),表面平滑但不抛光且应同
支承板保持平行,应从各个方向叠盖试样。
方法
B(压陷法):压头表面平滑但不抛光,采用防止垂直运动的球型连接件进行装配或其他适宜方
法。压头直径为200+ mm, 底部边缘倒圆半径为1.0+0⁵ mm,
且应同支承板保持平行。
GB/T 33609—2017
测量试样尺寸的量具应符合 GB/T 6342—1996 的规定。
方法 A (压缩法):试样边长(50±2)mm, 厚度为(25±2)mm。
根据供需双方商定,也可对最终制品
进行测试。
方法 B (压陷法):试样边长380+8 mm, 厚度为:(50±2)mm。
小于标准厚度的试样应叠加以达到
标准厚度,根据供需双方商定,也可对最终制品进行测试。
注:叠加试样与标准试样的试验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。
如果试样的泡孔结构具有方向性,则压缩(压陷)力所施加的方向应由供需双方协定。通常,试验时
的压缩(压陷)方向应与产品实际使用时的受力方向一致。
方法 A: 试样数量3个;
方法 B:试样数量1个;
试样数量也可按供需双方商定。
材料应在生产出不少于72 h 后进行试验。
注:如果放置更短时间(不少于8 h)与72 h
试验结果之差不大于±10%,则可以放置更短时间后进行试验。
试验前,试样应在不受弯曲变形和破坏的条件下,选择 GB/T 2918—1998
给定的下列其中之一环
境条件进行至少16 h 的状态调节:
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;或
(27±2)℃,相对湿度(65±5)%。
这一状态调节时间可包括在生产之后的72 h 内。
试验应在同等环境条件下进行。
按GB/T 6342—1996 规定测量试样尺寸。
把试样放在支承板上,使试样中心或供需双方商定的位置位于压头下方。压头以
GB/T 33609—2017
(250±25)mm/min
的速度预压试样两次,压至试样初始厚度的75%~80%,达到这个偏量后,以相同的
速度卸载压力。每次预压后保持压头接触试样表面,两次预压后,让试样恢复(6±1)min。
试样恢复后,使压头缓缓下降,在试样表面施加约140 Pa (不超过200 Pa)
的力,测量试样厚度,这
个值是压缩零点。
立即以(50±5)mm/min
的速度压缩试样,压至试样厚度的(75±5)%,立即再以相同的速度卸载
至基本完全复原。
试验的同时需完整记录负荷-位移曲线。
按式(1)计算滞后损失。
把试样放在支承板上,使试样中心或供需双方商定的位置位于压头下方。使压头缓缓下降,在试样
表面施加5-2 N 的力,测量试样厚度,这个值是压陷零点。
压头以(100±20)mm/min
的速度预压试样,压至试样厚度的(75±2.5)%,达到这个偏量后,立即
以相同的速度卸载压力,然后让试样恢复(4±1)min。
试样恢复后,立即以(100±20)mm/min
的速度压陷试样,压至试样厚度的(75±2.5)%,达到这个
偏量后,立即再以相同的速度卸载至基本完全复原,加载结束与卸载开始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
s。
试验的同时需完整记录负荷-位移曲线。
按式(1)计算滞后损失。
在同一块试样上做重复试验,至少要有16 h 的恢复期。
滞后损失 A, 按式(1)计算,以百分数(%)表示:
style="width:2.20676in;height:0.64658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式中:
A. 滞后损失,%;
Aoabo—— 滞后损失图中0abcd0 曲线内的面积(见图1);
Aoabe ——滞后损失图中0ab 以下的面积(见图1)。
方法 A (压缩法):取3个试样的平均值作为滞后损失结果。
方法 B(压陷法):取单个试样的结果值作为滞后损失结果。
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的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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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) 本标准编号;
b) 所使用的试验方法(方法 A 或方法 B);
c) 试验条件(温度和湿度);
d) 试验所使用的材料或最终产品;
e) 试样的形状、尺寸和取样方向;
f) 取样时间;
g) 每个试样滞后损失结果及平均值(方法 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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